日前,
福建省下达年度
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万元,
其中,我市分配得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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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该资金属一次性补助,明确扶持重点为各地老区苏区脱贫攻坚,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主要用于支持产业扶贫、就业扶贫、贫困村提升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扶贫改革、国有贫困农场等六个方面。
记者在资金分配表中看到,我市共分配到万元。其中,
寿宁县万元、
霞浦县万元、
屏南县万元、
福安市万元、
古田县万元、
周宁县万元、
福鼎市万元、
柘荣县万元、
蕉城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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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晚报记者陈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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