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风干物燥,踏青、祭扫活动增多,安全风险增加。4月1日,周宁县应急管理局发布“清明节”安全提示,提醒大家注意防火和旅行安全。
注意防火安全。各单位、各企业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开展节前消防安全检查,加强对重点部位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居民外出前要仔细检查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关闭天然气阀门,切断电源。不要在阳台、走廊等地方堆积杂物,避免引发火灾。要清除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障碍物,确保“生命通道”畅通。进入公共场所请注意观察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牢记疏散方向。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到火灾,第一时间拨打报警,发现消防隐患,请及时拨打96火灾隐患举报电话。
森林防火区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和其他易诱发森林火灾的行为。进入林区,严禁携带任何火种,严禁在林区及周边野外吸烟、野炊、烧火取暖、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等行为。提倡移风易俗、文明祭祖,倡导采取植树送花、网上祭奠等方式祭扫,在林区祭祀扫墓,自觉做到上坟不烧香、不烧纸,提倡文明祭扫,在各村设置的集中祭烧点祭烧,不带火源进山。加强林区高压、低压线路隐患排查,清除线下杂草枯枝等易燃物,排除大风天气导致电线短路引发火灾的隐患。广大护林及巡查人员,在大风天气重点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1xbbk.net/jwbjj/17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