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首例醉驾缓刑人员履行道安劝导令

宁德新闻网4月29日电(陈樱)为发挥“道安劝导令”的教育、引导、辐射作用,有效防范遏制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提升辖区居民安全出行的意识,营造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4月28日,周宁县组织首例“醉驾”缓刑人员开展“道安劝导令”活动。

根据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醉驾”缓刑人员执行“道安劝导令”的指引(试行)》,4月15日,周宁法院对危险驾驶缓刑人员阮某发出周宁县首份“道安劝导令”,责令其在缓刑考验期内接受社区矫正管理局的监督管理,服从公安机关交通劝导工作,积极参与由公安交警部门组织的道路安全宣传劝导公益活动。

活动中,执行“道安劝导令”的缓刑人员阮某根据安排,身穿红马甲,与交警一起对未按道行驶的电动车、电动车和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停车等候、电动车加装遮阳伞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并向过往群众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手册。

在道路交通安全培训班上,阮某通过“现身说法”的方式,以自身案例讲述酒驾的危害。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余份,现场教育20余人次,有效地让广大交通参与者知晓酒驾醉驾的危害性,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远离酒驾,牢固树立文明行车、安全出行意识,共同营造“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良好氛围。

道安劝导这一新举措,不仅让醉驾缓刑人员从参与劝导、宣传道路交通安全中受到了教育,也通过他们“现身说法”,教育更多的人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达到以案说法、以案促改、以案为鉴的交通安全宣传效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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