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上午,安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利用云会议系统对邱圣东、周志华、王文峰、田红、居闯、何园园等6名被告人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依法进行了线上宣判,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邱圣东、周志华有期徒刑十个月,分别并处罚金人民币元;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文峰、田红、居闯、何园园拘役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分别并处罚金人民币元。
同时,判决六被告连带承担水污染应急处置费.93元(已履行完毕),及对库存甲醇废液处置及运输费用合计.8元,用于消除危险(已履行完毕),并就本次污染环境事件通过安宁当地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至此,这起引发社会各界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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