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六一”儿童节即将到来,在少年儿童们喜庆自己节日的同时,周宁县公安局的办案叔叔阿姨们却为了三名涉嫌盗窃的未成年人的未来忧心忡忡。
仨少年盗窃手机,人赃俱获
近期,该局刑侦大队联合泗桥派出所通过“小案快侦”机制破获了两起盗窃案件,而被人赃俱获的却是三名未成年人,而且都是在校中小学生。
据介绍,5月25日14时许,周宁县一群众郑先生报警:其午睡醒来后发现放在枕边的一部蓝色手机不翼而飞。刑侦大队立即联合泗桥派出所启动“小案快侦”机制,于5月26日9时抓获嫌疑人徐某某,当场从徐某某身上找回被盗手机。
正在此时,郑先生又报警,其放在枕头底下的另一部手机也不见了。侦查人员马不停蹄,经过侦查,于26日10时许抓获嫌疑人周某某、陈某某,当场从周某某身上找到手机。
经调查:徐某某于年6月出生,未满14周岁,系周宁某中学初一学生。25日13时许,其在郑先生房屋卷帘大门半开的情况下,进到二楼房间发现郑先生在睡觉,便悄悄把郑先生搁在枕头边上的手机偷走。此前,其还曾因多次盗窃,被周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抓获。
周某某生于年12月,系周宁某小学五年级学生;陈某某生于年10月,系周宁另一所小学五年级学生。二人均未满14周岁。26日上午,两人在闲逛中觉得无聊,就商量着偷部手机玩,于是就沿路敲门看着哪一户门没锁,恰巧找到了未锁门的郑先生家,将郑先生放在二楼房间枕头底下的另一部手机偷走。
办案民警介绍,该两起盗窃案件的特点,一是受害者郑先生的家门长期没锁或半开着,防盗意识较弱;二是涉嫌盗窃的三名学生虽非“留守”学生,但学习成绩均不理想,厌学、贪玩,其中徐某某偶有在朋友处留宿。
到案后,嫌疑人徐某某、周某某、陈某某如实供述了盗窃手机的违法犯罪事实。
因该三名嫌疑人均为未成年人,警方已依法对该三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家长带回严加管教。
两法“六一”施行,保护“少年的你”
今年的国际“六一”儿童节,国家要赠送给未成年人两份特殊的礼物——年10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案,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修订案,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该两法自年6月1日起施行,共同保护“少年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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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述两部法律中,一部侧重于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一部侧重于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两法共同发力,一体施行,努力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筑牢筑全法治保障。”泗桥派出所所长陈容香说,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分为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九章条。
办案民警提醒广大家长朋友们,孩子一生的关键时期就那几年,千万别错过,再忙也别忽略了孩子;同时提醒广大居民朋友,平时注意关好锁好门窗,防止家中财产被盗。
(福建法治报黄锡顺)
作者/来源:福建法治报宁德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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