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平台将以往线下人力移送的模式改为线上数据流转,最大限度地整合和利用现有信息化建设成果……”4月25日,第四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在福州开幕,宁德市周宁县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信息化平台项目解说员正在向过往群众对该项目进行介绍。
↑讲解员向群众介绍周宁涉案财物管理平台项目涉案财物的管理创新,是推进司法改革的重要实践。周宁县作为全省涉案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县,年4月以来,在周宁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周宁县委政法委全力推进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对涉案财物建立统一标准的管理场所,实行数字化管理,为涉案财物插上“数字翅膀”,高效实现政法各部门对涉案财物科学化管理的需求。
打破“信息壁垒”让“一平台”连通“多部门”
当前,随着犯罪手段复杂多变,涉案物品也呈现出数量大、种类多、形态各异等特点。由于担心保管风险,执法部门往往存在“不敢扣、不愿扣”的顾虑和“选择性扣押”的尴尬,一些涉案财物因缺乏专业保管,往往在案件办结后毁损贬值。
近年来,周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智慧政法建设工作,积极推进数据技术与司法执法的高度衔接。那如何妥善管理涉案财物,破解扣押难、保管难、移交难、处置难等问题?周宁县委政法委联合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财政局等部门,在探索中找到了答案——建立周宁县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信息化平台。
↑周宁县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信息化平台“该平台通过在福建省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信息平台数据及网络通道基础上,二次开发了案件、物品、相关人员、时间、存放空间等多维度模块,对涉案财物进行闭环可视化动态管理。”周宁县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接入政法专网实现了涉案财物数据的跨部门业务流转、共享与交换,一次录入,多部门共享,打破了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让“一平台”连通“多部门”,切实解决了涉案财物管理现实难题。
转变流转方式让“数据多跑腿”提质效
涉案财物通常需要在公安、检察院、法院、财政等多个部门之间移送交接、运输、储存与处置,需要不同主体间的配合。
打开涉案财物管理信息化平台,输入案件编号关联涉案物品,线上移送涉案物品……不久前,周宁县公安局民警任杰办理完一起财物被盗案,通过涉案财物管理信息化平台,不到五分钟就将涉案财物流转至周宁县检察院,实现“财物不动、数据跑腿”,减少了办案单位的保管风险。
↑民警通过涉案财物管理信息化平台线上流转涉案财物“过去,我们要流转涉案财物,需要先列好涉案财物移送清单,将移送清单送至检察院盖章确认,才能对涉案财物进行流转。这种方式既浪费人力,又不便于管理、监督,是长期困扰我们的现实问题。”周宁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如今,办案民警对涉案财物进行流转,只需通过涉案财物管理信息化平台就可以实现线上数据流转,“让数据多跑腿”,不仅便于管理监督,还避免了一些涉案财物因缺乏专业保管,在案件办结后毁损贬值等问题。
周宁县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信息化平台共设有涉案财物管理、保管调用、移送管理、处置管理、先行处置、审前返还、上缴国库、跟踪监督、综合查询、统计分析、操作日志、系统管理等主要模块,覆盖了当前政法各部门之间线下操作需求,大大方便了办案人员,提高了办案效率。
提升管理水平加快涉案财物管理信息化
为了进一步提升涉案财物管理水平,周宁县委政法委牵头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线下工作场所,改造建设周宁县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和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涉案财物保管室。
↑周宁县检察院涉案财物保管室点击物证入库,进行人脸识别,将涉案物证放入储物柜……在周宁县检察院涉案财物保管室,该院案管部书记员陈铃杰正在将一件涉案物证放入财物涉案保管柜。陈铃杰介绍,过去的涉案物证都是放在货架上开放式存放,涉案财物保管室建成后,涉案物证采用“一案一柜”封闭式存放,只有通过人脸识别的检察官才能对涉案物证进行入库、出库操作,安全高效又便捷。
周宁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该局所有的涉案财物信息均已“入网”,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根据涉案财物分类分区管理需求,利用物联网、大数据技术,配备人脸智能终端,实现了一物一码、出入库预警、自动盘点、台帐自动生成、远程示证、监督预警等功能。
“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信息化平台的建成,是推动周宁县域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的一项创新举措。”周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梁说,该平台的建成有效破解了涉案财物的管理问题,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使涉案财物的处置更加规范化、透明化,实现涉案财物管理科技化、信息化、闭环化。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编:王梓娴
审核:方琮高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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