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朗天空
感受法治新生态
受到人身伤害,人抓到了,民事赔偿却迟迟得不到落实;家中遭遇盗窃,案子破了,被盗财物却已被犯罪嫌疑人挥霍一空……当群众遇到这些“索赔”难题,似乎走进了死胡同……
然而
在宁德市周宁县
这一切却并不是问题
近年来,周宁县委、县政府立足以人为本,积极探索实践,将市场保障机制引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域,率先在宁德市开展“社会治安综合保险”工作。运行三年来,有效地促进了社会安定稳定、群众安居乐业。今年上半年,周宁县群众安全感率达99.%,位居全省第24位,群众安全感满意率创历史新高。
一个保险缘何能够提升百姓获得感?
政府购买保险群众损失获赔
今年11月16日上午,当陈明宇的父亲从周宁县委政法委领导手中接过元补助金时,感慨说道:“多亏了社会治安综合保险金,不仅缓解了我们的经济压力,更是对我们伸张正义行为的一个肯定。”
原来,两个月前,一醉酒男子在周宁县商贸城河滨路沿路打砸,路过的陈明宇上前劝阻,导致脚踝粉碎性骨折。经法医鉴定,陈明宇的伤情属轻伤一级,治疗共花费余元。
原本一次伸张正义的行为,却让一家子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这令陈明宇不禁有些丧气。没想到,就在这时,公安机关主动到访,为受伤的陈明宇办理了社会治安综合保险理赔手续,不仅使其拿到了赔偿金,更让他的行为得到了大家的认可。
这项让事情有了转折的工作起源于3年前。年12月,周宁县综治办、公安局等部门经过前期摸底调研,县委、县政府与县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深入沟通,签订了《周宁县社会治安综合保险统保协议》,约定由县政府每年出资30万元,为全县21万实有人口统一购买“社会治安综合保险”,并将此项开支纳入每年年度财政预算。
该保险的推出,意味着在保险期限内,凡周宁县行政辖区内实有人口遭受抢劫、抢夺、入户盗窃、故意伤害、暴恐事件、骚乱、群体性事件及恶意破坏而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自发案之日起经公安机关查证,并依法受案、立案的,受害人可优先获得保险补助限额内的人身及财物救济救助,最大限度地挽回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公安统一代办理赔只跑一趟
“群众遭受损失后,不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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