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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四川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结果发布,最新普查结果显示:宜宾常住人口为人,位列全省第六。
很多宜宾小伙伴关心全市人口情况,宜宾哪个区县常住人口最多?人口性别、年龄段、文化程度等方面有变化吗?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来解答困惑啦!来看看宜宾市统计局发布的这一系列数据吧!宜宾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全市人口情况宜宾市统计局宜宾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年6月9日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年11月1日零时全市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2]为人,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增加人,增长2.61%,年平均增长率为0.26%。图1-1全市历次人口普查[3]常住人口二、户别人口全市共有家庭户[4]户,集体户户,家庭户人口为人,集体户人口为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5人,比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07人减少0.32人。三、区县常住人口在全市常住人口中,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叙州区人,占20.45%;翠屏区人,占19.34%;江安县人,占9.25%。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0个区县中,有7个区县常住人口增加,增量排在前五位的依次为翠屏区、叙州区、长宁县、南溪区、筠连县,分别增加人、人、人、人、人。注释:[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3]因行政区域调整,宜宾市第一、二、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历史数据与目前行政地域差别较大,宜宾市行政地域同口径人口数据为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之后的历次人口普查。[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5]指各区县的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总量的比重。[6]因年翠屏区、叙州区,年翠屏区、南溪区、江安县、长宁县行政区划调整,年翠屏区、叙州区、南溪区、江安县、长宁县常住人口已按调整后行政区划作了修订。宜宾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宜宾市统计局宜宾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年6月9日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及10个区县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一、全市人口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人,占51.12%;女性人口为人,占48.88%。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87下降为.58。图2-1全市历次人口普查[3]人口性别数图2-2全市历次人口普查[3]人口性别比二、区县人口性别构成10个区县中,常住人口性别比在至之间的区县有3个,在以上的区县有7个。注释:[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3]因行政区域调整,宜宾市第一、二、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历史数据与目前行政地域差别较大,宜宾市行政地域同口径人口数据为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之后的历次人口普查。宜宾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宜宾市统计局宜宾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年6月9日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及10个区县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一、全市人口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人,占18.73%;15—59岁人口为人,占60.70%;60岁及以上人口为人,占20.5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人,占15.76%。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01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3.1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20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20个百分点。二、区县人口年龄构成10个区县中,15—59岁常住人口比重在60%及以上的区县有2个,在60%以下的区县有8个。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4%的区县有9个。注释:[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3]0—15岁人口为人,16—59岁人口为人。宜宾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人口受教育情况宜宾市统计局宜宾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年6月9日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及10个区县人口受教育情况公布如下:一、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市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人增加到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人增加到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人增加到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人减少到人。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7.94年提高至8.94年。三、文盲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人,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人,文盲率[5]由4.43%下降为2.41%,下降2.02个百分点。注释:[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4]因年翠屏区、叙州区,年翠屏区、南溪区、江安县、长宁县行政区划调整,年翠屏区、叙州区、南溪区、江安县、长宁县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数据已按调整后行政区划作了修订。[5]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占常住人口总量的比例。宜宾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五号)——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宜宾市统计局宜宾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年6月9日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城乡人口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一、城乡[2]人口全市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人,占51.3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人,占48.61%。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人,乡村人口减少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7.84个百分点。二、流动人口[5]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6]为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7]人口为人,流动人口为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入人口为人,省内流动人口为人。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人,增长.47%;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人,增长.47%;流动人口增加人,增长79.31%。注释:[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4]因行政区域调整,宜宾市第一、二、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历史数据与目前行政地域差别较大,宜宾市行政地域同口径人口数据为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之后的历次人口普查。[5]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6]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7]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来源:宜宾市统计局、宜人宜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