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8时许,狮城派出所在创城巡查中发现,有群众在狮城镇桥南街某号门口燃放鞭炮。狮城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对违规燃放烟花的情况予以调查,经查:年11月17日8时许,在周宁县狮城镇桥南街某号门口,为了庆祝新店开业,违法嫌疑人魏某相在桥南街某号商铺门口违规燃放响左右鞭炮,被狮城派出所民警查获后,违法嫌疑人魏某相对违规燃放鞭炮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民警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周宁县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规定》之规定,对违法人魏某相处以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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